一、******健身气功日标志的权利人是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
二、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会员协会可以无偿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但必须用于健身气功相关事业,并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会员协会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的范围如下:
1.会员协会组织的******健身气功日活动、主办的健身气功赛事宣传横幅、背景板上,可以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2.会员协会为宣传、推广健身气功而开展的公益活动,可以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3.会员协会在各自的健身气功招生推介活动中,可以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4.会员协会在为推广健身气功以及宣传协会自身而制作的纪念品、印刷品上,可以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5.会员协会组织的健身气功相关讲座、比赛而制作的结业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奖杯、奖牌上,可以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6.其他经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批准或认可的事项。
三、凡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均可向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申请有偿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经与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使用。未经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许可,擅自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即构成侵权,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有权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健身气功日标志有偿使用人在签订书面使用协议后,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取得使用许可。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将把收取的款项全部用于支持健身气功事业发展。
五、******健身气功日标志使用人(有偿或无偿)均应依法维护标志的合法性、严肃性,确保其形象完整、准确,不得对标志作任何的变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权利化。
六、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健身气功日标志:
1.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
2.用于服务项目中;
3.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销售、进出口含有本标志的商品;
5.制造或销售标志;
6.易使他人误认为行为人与******健身气功日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标志的行为。